湘体群字〔2019〕3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实施方案》(体经字〔2018〕116号)顺利实施,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身需求,特制订《湖南省潇湘健身步道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建设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身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带动区域发展,助力精准扶贫,推动体育强省、健康湖南建设,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根据各地自然、人文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注重可持续发展。
——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潇湘健身步道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好城市乡村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突出标识标牌和内涵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网络化布局。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潇湘健身步道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注重部门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潇湘健身步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合力推进《潇湘健身步道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创新机制,融合发展。创新潇湘健身步道的建设以及运营理念,丰富潇湘健身步道的使用方式,提高利用率,推动潇湘健身步道与休闲产业互动融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目标
潇湘健身步道建设遵循“三山、一江、一湖”整体规划方案,力争到2030年,分步完成6万公里的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构建一个自东向西,由罗霄山脉至南岭山脉,再到雪峰山脉、武陵山脉的“登山步道”;自北向南,由环洞庭湖及沿湘江溯源而上的“骑行步道”;可连接各登山步道和骑行步道的依当地情况修建的“健走步道”。
四、项目类型
(一)潇湘登山步道。该类步道适用于山地区域,主要位于我省罗霄山脉、南岭山脉、雪峰山脉、武陵山脉等地区、适宜于开展登山运动。
(二)潇湘骑行步道。该类步道适用于地形平缓的区域,主要位于我省环洞庭湖区域、沿湘江两岸、各城镇及近郊,适宜于开展自行车骑行、轮滑、徒步等健身运动。
(三)潇湘健走步道。该类步道适用于地形较平缓的区域,主要位于各城镇及近郊,适宜于开展徒步活动。
五、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舜 湖南省体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苏健全 湖南省体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吴小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博彰 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金勇章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易小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赵 平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钟再群 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
尚 斌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吴彦承 湖南省林业局巡视员
李 丁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成 员:王 晃 湖南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傅黎明 湖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肖方军 湖南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龙卫斌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邱 翎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处长
尹 华 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处处长
郭峰濂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副处长
鱼海跃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调研员
欧阳晓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调研员
颜泽立 湖南省水利厅厅直系统工会常务副主席
叶建武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副处长
欧阳叙回 湖南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
杨志林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省体育局。
主 任:苏健全(兼)
副主任:傅黎明(兼)
人 员:张志朝 何创福 李 芳 李瑞龙 熊 奇
于东波 董晓辰 唐 坤 舒 华
六、责任分工
(一)编制《潇湘健身步道工作方案》和各类单项标准,做好潇湘健身步道总体布局规划,组织项目验收,完善项目相关健身配套设施(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掌握运用水利、林业政策,优先安排林业、水利、用地计划指标支持潇湘健身步道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
(三)研究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潇湘健身步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省财政厅、省体育局)。
(四)组织潇湘健身步道工程项目实施,督促市(州)、县(市、区)做好潇湘健身步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潇湘健身步道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做好宣传与推广工作(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领导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潇湘健身步道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动潇湘健身步道的建设。
(二)科学规划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串联公园绿地等各类城乡户外开放空间和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古迹等各类历史遗存,科学制订潇湘健身步道项目的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统筹各地健身设施情况,力争将潇湘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纳入为民办实事中,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三)多元投入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潇湘健身步道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分级负担、各有侧重”的原则,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潇湘健身步道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确保建设项目不留资金缺口。
(四)发挥效益
把潇湘健身步道切实建好用活,加大对潇湘健身步道的宣传,吸引更多人利用潇湘健身步道进行健身锻炼,形成全民健身热潮。同时,通过潇湘健身步道、把各类户外运动营地、特色小镇、城市绿地、美丽乡村、历史遗存等串联起来,凸显潇湘健身步道的综合功能和独特价值,助推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成立分工明确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潇湘健身步道的建设。要按照本方案及后续出台的潇湘健身步道地方标准(指南),抓紧研究制定本区域健身步道工程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做好潇湘健身步道建设的落地见效工作。
(二)各市、州要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做好监管工作,潇湘健身步道的项目补贴或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步道的规划设计、建设、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验收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应。
附件:湖南省潇湘健身步道整体布局说明
附件
湖南省潇湘健身步道整体布局说明
潇湘健身步道建设大体遵循“三山、一江、一湖”整体规划方案。力争到2030年,分步完成6万公里的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构建一个自东向西,由罗霄山脉至南岭山脉,再到雪峰山脉、武陵山脉的“登山步道”;自北向南,由环洞庭湖及沿湘江溯源而上的“骑行步道”;可连接各登山步道和骑行步道的依当地情况修建的“健走步道”。着力构建我省完善的健身步道网络,达到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目的。
一、湘江流域以及湘北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环洞庭湖骑行步道与景观步道”和滨湖、滨江城市健走步道为主
环洞庭湖骑行步道与景观步道:依托沿湖风光带进行规划建设,可规划骑行与健走两类步道,并充分利用沿湖景观步道。
滨湖、滨江城市健走步道:主要依托洞庭湖沿岸城市群进行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与环洞庭湖骑行步道做连接。
二、湘东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罗霄山脉登山步道和湘东城市健走步道为主
罗霄山脉登山步道:主要依托罗霄山脉的森林资源、自然风光和红色革命史迹,并结合“罗霄山国家森林步道”为主进行规划建设。
湘东城市健走步道:依托湘东地区城市群进行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与罗霄山脉登山步道进行连接。
三、湘中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湘江两岸骑行步道和长株潭城市群健走步道为主
湘江骑行步道:依托湘江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沿湘江两岸规划建设骑行步道。
长株潭城市群健走步道: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依托当地良好的自然地理条件,沿湘江、浏阳河、捞刀河等河流规划建设滨江城市健走步道,并利用区域内山地资源以及平原地带规划建设健走步道。
四、湘南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南岭山脉登山步道、湘南城市健走步道为主,辅以利用历史上原有的湘粤古道、潇贺古道进行规划建设
南岭山脉登山步道:依托南岭山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风光和森林资源,并结合“南岭国家森林步道”为主进行规划建设。
湘南城市健走步道:依托湘南地区城市群进行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与南岭山脉登山步道做连接。
五、湘西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雪峰山脉、武陵山脉登山步道和湘西城市健走步道为主,辅以利用历史上原有的湘黔古道进行规划建设
雪峰山脉、武陵山脉登山步道:依托雪峰山脉、武陵山脉丰富的地理资源、森林资源、民俗文化资源以及史迹资源,并结合“武陵山国家森林步道”为主进行规划建设。
湘西城市健走步道:依托大湘西地区城市群进行规划建设,根据该区域城市具体情况建设城市健走步道,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与雪峰山脉、武陵山脉登山步道做连接。
主送: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广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